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7-08-26 10:36:32   来源: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实习工作组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组,全面负责并具体落实本系部实习工作的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总结鉴定等各个环节,确保本次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二、实习单位的考察及确定

1.各专业对拟定实习单位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报告》。各专业已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单位,可免于考察。拟订实习单位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及生活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各专业拟定的实习单位,应当经营合法、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且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2.审核确定。教务处对各专业拟定的实习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实习领导组审核通过,方可确定为实习单位。

三、撰写《专业实习方案》

1.各系部须根据学校实习方案,结合本系部学生实际情况,依据《专业实习大纲》,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专业实习方案》,5月底前上报教务处。

2.《专业实习方案》应包括内容:(1实习的目的意义(2)实习组织机构及职责(3)实习时间(4)实习单位、岗位及学生分配(5)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6)实习指导教师(含校内指导教师及企业指导教师)及职责(7)实习生要求(含安全、纪律和学业等)(8)实习考核内容、方式及标准(9)实习成绩的评定及使用(10)其他

四、组织学生报名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系部统一联系,统一安排。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自主实习者,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填写《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自主实习。学生实习单位确定后,统一上报教务处。

五、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专业教师担任。

2.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20-30名学生。

3.拟订《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及绩效核算办法》,上报教务处及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制定《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参照学校的《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专业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七、组织学生实习

1.9月份开学第一周,各系部自行组织学生岗前培训,内容为专业技能强化和学习文件资料(包括《运城师专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8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方案》《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岗前培训方案提前上报教务处,待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2.召开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动员会,安排部署实习事宜。

3.组织集中实习学生到实习单位报到,安排食宿等。

4.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实习任务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5.学生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6.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

八、监督指导学生实习

1.指导教师或蹲点,或通过微信、QQ及“优实习”云平台对学生进行监督指导,要求每两周最少沟通交流一次。

2.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监管及考核。

九、实习检查

实习期间,教务处和各系部要不定期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十、实习鉴定

实习结束时,实习生撰写《实习报告》,提请学校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进行实习鉴定。

十一、实习总结

1.收缴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资料,并以系部为单位,做好顶岗实习成绩统计及《实习鉴定表》的审核盖章工作。

2.收缴指导教师《实习总结》、《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手册》等相关资料,做好指导教师考核工作。

3.以系部、班级为单位召开实习经验交流会,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的比例一般为15%左右。

4.上缴《系部实习工作总结》。

5.归档整理实习资料。

十二、其他

1.9月份开学时学生正常返校,办理缴费、注册等手续,开展岗前培训。

2.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关注学校网站,以备学校临时通知。

3.实习期间,凡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随时听候通知,返校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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