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届大专毕业生教育实习方案
2018-03-28 06:03:09   来源:教务处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届大专毕业生教育实习方案

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师范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专业技能训练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管理,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切实保证2015届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教育实习领导组:

  长:张汉语          

副组长:邓贵森  苏鲜蕊  裴海涛  张瑞建  王亚香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师资工作副局长

  员:郭红全  赵彦军  张培荣  苏合英  杨砚飞  任丽萍

李志涛  陈振东  谢建防  各县(市、区)教育局师资股长

2.学校教育实习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全校教育实习日常管理工作。

3.各系部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学科教学论教师和班主任组成,负责本系部的教育实习工作。

职责:制订本系部教育实习工作方案;召开实习动员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安排布置实习具体事宜;提前组织备课、试教等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编排实习分组;配合教务处选派实习带队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组织本系部学生的实习总结和交流等。

4.教育实践基地学校成立教育实习领导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总务负责人及实习学科教研组长和我校带队教师组成,全面负责该校的教育实习工作。

职责:根据教育实习要求,制定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科目和指导教师;为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实习期间负责实习师生的教育和管理;评定实习成绩等。

二、基本情况

我校今年共有大专毕业生1402人,各专业人数分别为:

语文教育专业637人(初起五年制226人,高起三年制411人);

数学教育专业223人(初起五年制79人,高起三年制144人);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31人(高起三年制);

英语教育专业268人(初起五年制82人,高起三年制186人);

音乐教育专业91人(高起三年制);

音乐教育(舞蹈方向)专业46人(高起三年制);

美术教育专业49人(高起三年制);

美术教育(书法方向)专业37人(高起三年制);

体育教育专业20人(高起三年制)。

三、实习目的

1.在教育实践中接受职业教育,体验和感受教师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培养和巩固献身于教育事业的职业思想。

2.综合运用所学的文化科学知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教育实践中逐步树立先进的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

3.获得做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上课和组织课外活动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为以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实习时间、方式和地点

1.实习时间从201565日结束,为期12周。

2.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实习为主。运城市辖各县(市、区)学生原则上集中实习,外地市学生原则上分散实习。各专业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混合编组进行实习。

3.集中实习在各县(市、区)教育实践基地学校进行实习。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学校(仅限小学)进行实习。

五、实习阶段

教育实习分为实习准备、实习校实习和实习总结三个阶段。

实习准备1周,主要任务是以系为单位,组织实习生钻研实习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实习教案,在校内进行试讲和评议。同时,做好学生实习安全和实习要求的教育。

实习校实习11周,其中前2周为教育见习,主要任务是听课观摩和熟悉情况,做好实习相关准备工作。后9周为教育实习,主要任务是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和教育调查等。

实习总结1周,主要任务是缴纳实习资料,进行教学汇报赛讲和实习总结。

六、实习内容与要求

教育实习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等。

1.教学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和课外辅导及批改作业实习等。

1)听课。实习生应认真听课,每个实习生见习阶段每周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实习阶段每周不少于5节,并做好听课记录。

2)备课。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写出完整的教案。

3)试教。实习生应按照指导教师审阅后的教案上好每一节课。实习期间,要求每个实习生每周至少完成5节以上的新课试教。有条件的学校应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4)评课。实习生上课应请指导教师随班听课,同一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课后要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认真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要求每个实习生的课至少评议5次。

5)辅导和作业批改。实习生应在实习校指导教师安排下,参与学生的课内、课外辅导,并认真批改作业,解答疑难,帮助学生巩固知识,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班主任工作实习包括班级日常管理、班级集体活动、个别教育等。每个实习生原则上都应担任班主任实习任务,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班级工作,培养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1)听取原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了解学生及班级情况。

2)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开展班级日常工作。

3)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至少组织2次主题班会或第二课堂活动。

3.教育调查是了解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现状,研究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体悟小学教育教学规律的重要方式。每个实习生在完成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同时,要力所能及地开展基础教育现状及改革的调查研究,锻炼提高其教育科研能力。

1)拟定全面而又有侧重点的调查计划,经带队教师和实习校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

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某一专题写一篇调查报告。

3)内容要真实,观点要明确,有典型材料、有分析论证,文字要简明扼要。

4.实习生还应主动接受实习校安排的其它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如少先队活动辅导和课外活动指导等。

七、实习学生要求

1.在教育实践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培养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关心学校、热爱学生、团结协作、礼貌待人等优良品质。

2.积极参加实习校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尊重实习校的领导和教职工,服从实习校的安排。

3.注重师德修养。为人师表、不说脏话、不穿奇装异服、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时刻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严格遵守实习校的规章制度,不脱岗、不迟到早退、不做和实习校无关的事情,如因病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须经带队教师和实习校领导批准;超过一周的,须经学校领导及实习校领导批准。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四分之一者,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认真填写《教育实习手册》《教育实习鉴定表》等,进行总结鉴定。

八、带队教师要求

1.带队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有一定教学和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各系部要做好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

2.自进入实习校起至返校之日止,实习生的各项工作由带队教师负责。带队教师的职责是:

1)根据实习方案,提前与实习校联系,并统一带领实习生进入实习校,安排落实好实习生的实习任务、办公地点及生活等事宜。

2)配合实习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其它实习任务的指导工作。

3)了解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检查、督促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密切与实习校联系,听取实习校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实习生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5)严格审核实习生的请假申请,指导实习生认真填写《教育实习手册》和《教育实习鉴定表》,会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和成绩初评工作。

6)做好进入和离开实习校的有关交接手续,妥善处理实习结束后的相关工作。

7)做好实习组的实习小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8)实习期间,带队教师至少有一半时间在实习校度过,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各实习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如因个人工作疏漏,出现重大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

9)带队期间,承担4周左右本专业对应的小学课程教学任务,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第一手资料。

10)结合本专业教学特点,了解小学教育教学现状,深入开展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撰写1-2篇考察报告或专业论文。

九、指导教师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校的业务指导由各实习校指导教师负责。

2.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传授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验,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

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并审批实习生教案;听实习生试教和上课,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工作的技能技巧;主持评议会,给每位实习生至少开5次评议会;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工作等。

3)安排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进行班级常规管理工作;指导实习生召开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并主持对实习生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指导实习生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等。

4)对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工作和班主任实习工作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

十、实习考核鉴定

1.实习生在离开实习学校前,要主动征求实习校领导、指导教师和学生以及带队教师的意见,并写出总结,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

2.实习生返校后,各系部要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举办实习成果展示,开展教学汇报赛讲,评选优秀实习生,并推荐本系部优秀实习生参加校级教学竞赛。

3.实习结束后,各系部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要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每个实习生进行考核和评定。其中,评为优秀的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实习人数的20%。综合评定成绩填入《教育实习鉴定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应为不及格。

1)请假时间(因公请假除外)累计超过实习时间四分之一者;

2)旷课时间累计超过一周者;

3)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毕业。

十一、对各系实习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系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领导组,并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总结鉴定等各项工作。

2.非集中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由各系全权负责,务必做好相关工作。

3.做好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

4.各系要根据学校实习方案,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元月5日前交教务处;实习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十二、其它

1.《教育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个人档案,另一份办理教师资格证存档。由于办理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需要,实习单位一栏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小学。

2.实习生于<st1: chsdate="chsdate" w="w" "="" 2014="2014" 6="6" 8="8" false="false">68日统一返校,进行实习总结鉴定等。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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