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教师组小学教育类专业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规程
2020-10-09 16:12:00   来源:中文系

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小学教育类专业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赛项

组别:高职教师组

分项名称:数学组、美术书法组、人文社会科学类组(含政史军事安全等)

二、参赛对象和名额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年龄原则上限45 周岁以下(1975 6 30 日后出生)。已在第十二、十三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第十四届技能大赛相同项目的比赛。

(二)参赛名额

每校每组限报 2 人。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竞赛内容

课堂教学技能竞赛

(二)竞赛要求

  1. 各学校参赛老师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按要求履行报到手续。

  2. 所有参赛老师自己准备 3 节课,于赛前 2 小时由评委随机抽取一节,现场备课(必须用钢笔书写)。

  3. 竞赛形式为讲课,面向评委,没有学生,时间 15-20 分钟。

四、竞赛评分标准

(一)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要求与评分标准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课堂教学竞赛

教学设计

(10 分)

教学目的明确,符合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课程思政和素质教育要求;教学内容充实完整,概念准确科学,反映学科前沿;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针对性强;掌握备课的基本方法,教案完整规范、 层次分明,详略得当;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师生互动、以学定教。

10 分

 

(仪态举止) 衣着整洁得体,仪表端庄,教态自然,举

止大方,精神饱满,情绪稳定,形态语言得当。

5 分

 

 

(思维能力) 条理清楚,逻辑性强,善于分析和综合;

观点鲜明,围绕中心,反应敏捷。

5 分

(教学过程)课堂教学结构严谨,教学环节紧凑,能体现

教学目的;讲课条理清楚,讲练结合,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教学时间分配合理;熟悉教案,讲授正确。

20 分

(教学方法)正确把握课型特点,教学方法得当,符合教学原则;教学层次清楚、中心明确,较好地把握重点、难点; 教学手段使用得当、有效,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各种教

具。

15 分

 

 

 

(50 分)

(教学特色)教学设计、结构、方法、手段、语言运用等方面

确有特长,风格独特,具有创新性。

5 分

教学 基本功

(40 分)

普通话;普通话标准,用语规范,节奏处理得当

10 分

板书;板书要求有粉笔字展示,书写正确、工整、流利、美

10 分

 

课件制作;内容恰当,直观形象,教学效果明显

10 分

 

钢笔字 10 分

另评

(二)钢笔字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书写规范,笔画清楚到位,无错别字、繁体字等

3 分

 

2.间架结构合理,笔画流畅,分布均匀

3 分

 

3.章法自然,整体观感舒适,字形大小适中

2 分

 

4.卷面整洁、美观,无涂改

1 分

 

5.书写内容完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

1 分

 

五、竞赛程序

(一)本届竞赛采取学校初赛、省级决赛二级选拔形式进行。

学校初赛:各参赛学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 的 良好氛围,通过系部初赛、学校复赛的形式层层选拔,确实挑选出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省级决赛:各参赛学校通过校级初赛评选出参加决赛的选手,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省教育厅正式通知的报名时间登陆山西省职业教育网进行网络报名。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要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二)竞赛安排:

 

环节

时间

内容

前一天

报到

8:00—14:00

各校负责人到指定地点报到,上交加盖单位公章的 参赛选手登记表并资格审查,并领取赛项指南和参资料。

领队会议

14:30

向组委会提交选手赛讲课题,熟悉相关比赛流程,讲解竞赛注意事项进行赛前答疑。

熟悉场地

15:00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熟悉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 体验,有任何疑问可询问工作人员或提出书面报告申请调整,并去各竞赛室拷贝课件

第一天上午

抽签

7:00—7:20

数学一组、美术书法一组、人文社科一组一组的参赛教师在各自等待室检录,核验身份证、参赛证,抽取参赛顺序,领取编号

备课

7:20

参赛教师按编号顺序到备赛室,抽取课题,开始备 课,备课结束后将教案交工作人员复印,每隔 20分钟,后面选手依次进入备赛室,依次类推。

赛讲:数学组、美术书法一组、人文社科一组

9:20—11:

40

参赛教师进入各自竞赛室,按照抽取的题目进行比 赛;选手比赛结束后离开竞赛室,进入休息室

午餐

12:00

各参赛院校凭餐卷在教工食堂就餐

抽签

1:00—1:20

数学二组、美术书法二组、人文社科二组的参赛教师在各自等待室检录,核验身份证、参赛证,抽取


 

天下午

 

 

参赛顺序,领取编号

备课

1:20

参赛教师凭编号到备赛室,先抽取课题,开始备课,备课结束后将教案交工作人员复印。每隔 20 分钟,后面选手依次进入备赛室,依次类推。

赛讲:数学二组、

美术书法二组、人文社科二组

3:20—

5:30

参赛教师进入各自竞赛室,按照抽取的题目进行比赛;选手比赛结束后离开竞赛室。进入休息室

晚餐

6:00

各院校参赛师生在教工餐厅就餐

返回酒店

6:40

乘车

 

六、裁判员选聘

建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裁判库,由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在赛项裁判库中抽定赛项裁判人员。裁判长由赛项执委会向大赛执委会推荐,由大赛执委会聘任。裁判员由大赛执委会根据各小组所需确定。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比例为 10%,二等奖比例为 20%,三等奖比例为 30%。

八、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 2 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赛项

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 3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省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省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赛项安全

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 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院校赛前须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1.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2. 承办院校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3. 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院校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4. 大赛期间,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5. 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赛项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二)生活条件

  1. 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项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2.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资质。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共同负责。

  1. 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项执委会负责。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2.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参赛队职责

  1. 各代表队,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各代表队,须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并对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 各参赛单位须加强对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赛区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执委会决定。

(五)处罚措施

  1. 因参赛队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 参赛队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它

(一)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

(二)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赛教师需带工作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未办理身份证者需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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