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4-03 11:37:42   来源:教研处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sxedu.gov.cn   2018-03-29 8:46:00

晋教职函〔2018〕21号

 

各市教育局,各省属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此次申报、年检和验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遴选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遴选”的程序确定。地方政府、规模以上企业、职业院校及行业组织均可自愿申报。原则上第一批、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含参与单位)不再牵头参与本次申报。按《通知》要求,申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申报单位须于4月20日-28日登陆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址见《通知》,申报单位管理平台登录账号由我厅统一管理分配)。请各单位将申报第三批试点单位的任务书与实施方案(一式两份纸质材料)于4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我厅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由教育部确定试点单位。
  二.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年度检查。2017年备案的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年检工作,按照“试点自检、省级检查、部级复核检查”的程序进行。请第二批试点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检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须于2018年4月20日-28日登录教育部管理平台提交。任务书内容有变更的,牵头单位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教育部职成司备案。自检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我厅审核自检报告后向教育部提交省级年检报告。
  三.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验收。请第一批试点院校按文件要求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并于4月20日-28日登陆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不能按期完成试点任务的,试点牵头单位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延期验收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教育部职成司备案。
  四.其他工作。试点单位从人才培养、招生招工、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荐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每个试点单位可推荐案例1-2个,于2018年5月18日前报送,我厅将遴选优质案例推荐至教育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以“第x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年检/验收/案例-学校全称”命名,纸质版材料以EMS方式邮寄。
  联系人:张少龙    联系电话:0351-3046534
  邮箱:sxszjc@163.com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004(邮编:030024)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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