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心理学系关于组织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1-04-16 16:55:07   来源:教心系

各毕业班级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进一步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2021届应届专科毕业生。

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毕业生   518班  4人   1801班  3人

(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8%四舍五入计算)

2.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 518班、1801班各1名。

(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四舍五入计算)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凡受过学校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德育评定中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在校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标准。(凡在校期间考试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名额、结果公开,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

2.评选结果要在本系线上形式(微信群、QQ群里向全体毕业生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要填写《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 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干部要填写《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干部申请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和获奖证书(电子版)

4.填写《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表》电子文档上交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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