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高起二、三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详见《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见2019版学生手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高起二、三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评审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详见《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见2019版学生手册)。
三、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高起一、二、三年级和五年制四、五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评审程序
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和程序详见《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见2019版学生手册)。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系部老师:丁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359-2505559
地址:教心系办公室(实验楼北楼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