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根据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我系工作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认真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因公外出或有事须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系部常规工作由分管主任安排,由教学干事具体承办,并将结果报送分管主任和主任;临时工作由分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经主任同意后,由教学干事具体承办,并将结果报送分管主任和主任;重大工作须召开系部主任会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作出决定。必要时可邀请党支部书记、教研组长、教学干事及其他人员参加。
二、工作责任制
1.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主任及教学干事要明确职责,履职尽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严格追究责任。
2.系部设置全面管理工作岗位,宏观指导系部各项工作。设置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办公室管理工作岗位,分别由各分管主任和教学干事担任,部署安排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3.实施A、B岗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安排部署和检查总结工作,教心系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
1.参加人员:教心系主任及教学干事。
2.会议时间:每周一上午9点。
3.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的相关工作安排。
(2)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3)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
4.会议作出的安排和决定由各主任及教学干事组织实施。
四、文件归档制度
1.各项工作开展时,各责任人要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资料。
2.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各责任人要将相关资料归档整理,装订成册。
五、资产管理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规范系部资产管理工作;
2.坚持个人资产个人负责、共有资产专人负责的原则,妥善完整地保管好系部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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