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期间专业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2017-08-26 10:29:25   来源:教务处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十三五期间专业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充分突出师范学校的特点,办好经济适用型专业,切实为地方经济服务。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规划的通知》,结合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立足师范特色,拓展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特制订我校十三五期间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根据我校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底,力争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达到1:1的比例,同时积极打造省级特色专业,重点拓展省级重点专业,广泛发展校级重点专业。在专业建设基础上,每两年遴选建设一批校级重点专业。截止20165月,我校现有师范专业10个,非师范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我校将遴选4个校级重点专业作为申报省级重点专业的后备力量。

2017年,我校计划申报2个新增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其中新增1个师范专业、1个非师范专业,同时申报2个省级重点专业,打造省级特色专业。

2018年,我校计划申报1个新增专业,为非师范专业,申报1个省级重点专业,打造省级特色专业。增加遴选1个校级重点专业作为省级重点专业申报的后备力量。

2019年, 我校计划申报3个新增专业,其中1个师范专业,2个非师范专业。申报1个省级重点专业,打造省级特色专业。

2020年,我校计划申报2个新增非师范专业,申报1个省级重点专业,在原有省级重点专业中打造2个省级特色专业。增加遴选1个校级重点专业作为省级重点专业申报的后备力量。

二、重点专业建设规划

参照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我校重点专业分为校级重点专业、省级重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三类专业逐级上升,我校重点专业建设可依此进行优化发展。为保证重点专业的申报和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必须明确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和目标,学校将以此作为今后年度检查、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1、参照我校现有省级重点专业,遴选一批校级重点专业作为申报省级重点专业的后备力量。为校级重点专业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一经学校评审成为校级重点专业,学校将每年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用于扶持专业建设。

校级重点专业的遴选程序为:系(部)限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疑、论证评议;教务处网站公示专家评议结果;校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终审并正式公布,颁发证书。

2、学校预付给校级重点专业的经费为省级重点专业经费的预支部分,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评价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等项目的建设。学校对校级重点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将终止经费资助;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校级重点专业资格。    

3、校级重点专业经过发展完善以达到省级重点专业的起点标准。学校将从校级重点专业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的评审。校级立项的重点专业在申报并获高一级立项后,按高一级对待,经费按最高额拨给,不重复叠加。对于省级重点专业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

4、在我校省级重点专业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富有我校特色的省级特色专业。通过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三、专业建设的制度支持

专业建设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说需要制度的保证与支持。为确保专业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及资金的合理使用,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责任机制、管理办法及奖惩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以保证专业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确保专业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将进一步制订与完善已有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专业建设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预算管理,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国家下达的项目经费足额用于规划项目建设,切实保证专业建设目标的完成。

建立奖惩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保证和绩效考核体系,落实专业建设质量责任制,将目标与责任分解到部门、人,按时间、进度、效果三要素,对部门与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明确奖惩措施。对按时完成项目并取得预期效益的予以奖励,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者追究相应责任。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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