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心理学系关于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知
2021-04-16 16:50:47   来源:教心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1.“三好学生”评选范围为所有在校生。

2.“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所有班级。

、评选名额:

1. 先进班集体:   全系40个班参评,共8个名额

2. 三好学生:     每班2名

3. 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1名

备注:先进班集体占全体班级总数的20%。     

、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德育考核均为优秀或有突出事迹,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学业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

(3)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并在某一方面擅长,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在达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组织、共青团和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校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0小时。
   3.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凝聚力。

(2)班级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班级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

(3)全班同学在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98%以上的学生能够在校园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班级量化考核在本系内排名靠前。

(5)班级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及系部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实行名额、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民主评选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民主推荐和监督。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省级评选活动,同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要积极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3.各班要严格审核学生材料,避免学生材料中有违反国家政策、方针、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时间安排

请各4月22日确定名单上报系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教育与心理系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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