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师教字【2018】第7号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结合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方案,特制定我校课堂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及上课时间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严禁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知道去向,有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制。
五、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所用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六、教学中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报告。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