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2018-05-21 08:50:53   来源:教务处

运师教字【2018】第7号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了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结合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方案,特制定我校课堂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及上课时间教师无故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严禁私自调课。

三、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知道去向,有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制。

五、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对所用器材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禁止使用。

六、教学中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报告。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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